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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健发表署名文章: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
来源: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6-01 14:47:2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2823 生成日期 2021-06-01 公开日期 2021-06-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农村,农民,法制 分类词 农业,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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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
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
--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实施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 唐仁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三农领域的一部大法,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扎实推进法律全面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这样一个特殊时点、关键节点,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非常及时、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石。乡村振兴促进法是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聚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等核心任务,对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重要制度、重要机制固定下来,阐明了乡村振兴往哪走、怎么走、跟谁走等重大问题。这是促进乡村振兴一部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大法,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共同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而且是“顶梁柱”,必将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持之以恒、驰而不息促进乡村振兴,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法定化、制度化,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全方位的规定,既指明了鼓励倡导的方向路径,又划出了禁止限制的底线红线,为尊重农民主体、坚持因地制宜、保持历史耐心,确保乡村振兴不走偏不走样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为新阶段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利器。乡村振兴促进法虽然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但从制度上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规范化、法定化,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和任务,并对建立考核评价、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规定了具体要求,针对城乡融合发展、人地钱支持、工作责任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揽子举措,为推动乡村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深入领会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总结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用10章74条的篇幅,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规定,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系统领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把法律的精神、原则和要求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重点是三个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这个核心,以法律实施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乡村振兴,不只是兴旺的产业、良好的设施,还包括繁荣的文化、优美的环境、文明的乡风,是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全面振兴。乡村振兴促进法着眼增进农民福祉,按照“五大振兴”的布局安排,用5章38条对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作出具体规定,把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要求用法律制度固定下来,这也是法律的主体部分。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坚持目标导向,把全面振兴的要求落实到位。因地制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解决好用地难、贷款难等关键制约,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健全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二是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传承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这三大历史任务,以法律实施促进农业多种功能拓展、乡村多元价值提升。三农的基础性、战略性、重要性,根植于农业的多种功能,源自于乡村的多元价值。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发挥乡村特有功能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农产品是人们基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农产品保供保的是生命安全、生存安全,是最根本、最基础的安全。要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点解决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构建辅之以利、辅之以义的机制保障,打赢种业翻身仗,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乡村占国土面积的97%以上,承担着为国家、为城市提供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的重要功能。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我国农耕文化源远流长,是维系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重要纽带。要传承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护,引导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文化产业,既为乡村铸魂,也为民族留根。

  三是紧紧围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这个关键,以法律实施促进高素质新型农民培育、保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乡村振兴,农民群众是主体,必须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振新征程农民精气神,全面提升新时代农民整体素质。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是贯穿法律始终的一条主线和根本原则,并对农村思想政治、道德文化、社会文明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这一关键部署,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快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相结合,大力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大幅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要始终坚持把保障好、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作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为农民而建、为农民而兴的要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村庄撤并等行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吃上长效的“定心丸”,使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

三、扎实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落实落地

  乡村振兴促进法公布后,农业农村部第一时间印发专门通知、召开部党组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农业农村系统把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其重要性、政治性和政策性。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一)深入学法,强化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思维。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在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一次法治大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原本本学好法律条文。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辅导解读等系列活动,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平台,统筹用好报刊、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营造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立法,构建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系统梳理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不符合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及时清理,对与法律精神和要求不一致的及时纠正,对空白领域、薄弱环节加强立法立规、建章立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种业知识产权、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修法,推动出台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等政策文件,加快制定“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针对乡村振兴实施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更为明确、更加完善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统领,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支撑的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

  (三)全面用法,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逐条对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细化实化具体工作举措,狠抓落实落地。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强化长江禁渔、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完善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匹配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落实法律规定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统计评估等制度。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改革等重点任务,压实责任、聚集资源、整合力量、全面推进,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四)统筹协调,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加快构建完善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细化部门工作职责,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一盘棋部署、一体化推进。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大学习,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