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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主题:生态环境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时间:2021-06-09 08:30:55
访谈嘉宾: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涛,副局长许峰、王玮,党组成员孙列锋
访谈主持:梧阳

访谈实录

  主持人:

  您好!听众朋友,欢迎收听《政风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梧阳。听众朋友,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政府与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一系列环保措施在政府的政策带领下开始实施。今天是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的热线时间,首先来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应邀来到直播室的嘉宾,他们是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涛,副局长许峰、王玮,党组成员孙列锋,欢迎各位领导作客直播室。

  听众朋友,如果大家有什么看法和意见、建议都欢迎参加到我们的访谈中来,发表你的观点,也可以提出你所关心的问题。热线号码是88568909,期待您的参与。

  主持人:

   近年来,宜兴生态环境局在无锡市局和宜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我们先请宜兴生态环境局的张局长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环境质量情况。

  张涛(局长):

  好的。我市近五年(“十三五”期间)的水环境质量与大气环境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可以说“水更清”“天更蓝”了。水环境质量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市国省考核 断面共20个,其中国家考核断面6个,省考断面14个,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2016年为45%,通过努力,这个比例逐年提高,2020年达到88.9%,为历史最好水平。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我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从2016年的56.8%到2020年的82.5%,细颗粒物(PM2.5)浓度从2016年的4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3.3%)。我市PM2.5及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这两个指标已连续两年实现双达标,去年细颗粒物(PM2.5还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但是,在看到“十三五”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认识到:提升环境质量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随着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上级的考核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的边际效应也日益明显,这都给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带来巨大的压力。

  2021年,我市国、省考核断面总数增加11个,共计为31个(其中国家考核断面11个,省考断面20个),水环境达标压力大大增加。因此我们制定了重点断面达标攻坚方案,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大力推进尾水治理、湿地建设、鱼塘改造等生态治理,1-5月,31个国省考断面有26个达标,但对比上级年度考核要求来看,部分考核断面水质还不够稳定,实现全年达标的难度还比较大。1-5月,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9.4%,同比上升了5.2%;PM2.5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虽然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但进入夏季,臭氧超标问题将突显,严重影响全年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对此,我们也丝毫不敢松懈。

  主持人:

   通过监测数据可以看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但可能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变化。所以接下来我们从水、土壤固废、大气质量等方面来详细了解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首先,我们想了解一下太湖安全度夏的情况,今年是太湖安全度夏第14个年份,相对于往年,今年的任务如何?

  孙列锋(党组成员):

   今年太湖安全度夏的任务还是很艰巨的。一是各类蓝藻水华参数仍在高位,蓝藻爆发的内生要素和外在条件依然强劲。与去年同期相比,湖体藻密度均值上升23.2%,叶绿素a均值上升1.0%。太湖“藻型生境”尚未改变,湖体总磷、总氮浓度仍远超藻类生长阈值(总磷0.02毫克/升、总氮0.2毫克/升),叠加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蓝藻水华威胁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二是上级政府和部门对太湖安全度夏的督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检查范围和要求更宽更严。2020年,省攻坚办、太湖办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对太湖安全度夏工作进行下沉督导,今年还强化配置了直通省政府的“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前线指挥部”,并在3月1日驻点开展工作督查通报和问题交办。三是各级各类的政治、经济活动陆续开展,对太湖水体、湖泛的关注度将持续升高。5月份,我们着力做好了长三角地区领导人峰会期间的水质安全保障工作。下一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治水工作主线,狠抓度夏应急重点,推动河湖断面水质持续改善。

  主持人:

  我们如何确保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孙列锋(党组成员):

  目前,围绕“两个确保”: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狠抓两项重点工作推进。一是督促推进供水安全保障。节后我局重点开展对全市饮水安全保供情况检查,今年我市供水总设计规模为61万立方米/天,饮水全程实现了安全保供。饮水深度处理工程有序推进,氿滨水厂、湖㳇水厂、太华水厂、大贤岭水厂深度处理均已完工。西氿应急水源地已启用,正常供水。度夏以来,累计供水3288万立方米,平均日供水量38.2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为42.83万立方米。二是督促推进捞藻应急处置。督促市水利部门、沿湖镇级配置捞藻人员点位,开展“捞藻处置”和应急工作。在太湖沿岸设置蓝藻打捞点31处,蓝藻机械化打捞作业平台46座。截至5月26日,全市累计出动巡查人员948人次,累计出动打捞人员约1.4万人次,累计出动应急人员3119人次,累计打捞藻水约9.63万吨,累计出库藻泥3539.57吨。

  主持人:

  生态环境部在2018年5月发布的《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这个概念。能否先给我们明确一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履行的环境义务?

  许峰(副局长):

   好的。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履行的环境义务有:一是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二是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三是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此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及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应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备案后实施。在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入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主持人:

  据我们了解,通过一些措施的开展,生态环境局构建了对土壤重点单位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我们是如何做到强化重点行业单位土壤污染的管控?

  许峰(副局长):

   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筛选条件,近年来我局先后两次更新发布了全市2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将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重点行业企业作为排查重点,动态更新重点单位40余家;二是主动靠前指导,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排查、规范拆除活动和土壤调查评估等工作;三是深入排查土壤隐患。我局定期对土壤重点单位及化工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监测,积极落实“土十条”要求;四是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全市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切实履行义务,规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活动,严厉打击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再开发利用行为。

  主持人:

    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具体举措。今年以来,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

  王玮(副局长):

  一是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今年1-5月份,宜兴生态环境局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目前共开展医疗机构,石材加工行业,重点断面沿线企业,涉酚企业等各类专项行动11次,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检查企业200多厂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3件,拟处罚金额2100多万元;对4家违法排污单位产生污染的设施设备实施了就地查封。

  二是全力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我局先后收到省太湖安全度夏交办问题26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98个。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宜兴2家企业,目前基本完成整改。按照无锡市局要求,本次现场核查主要涉及2016年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一般信访件、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重点信访和交办问题。共135件,已完成现场核查113 件。

  三是重拳出击打击环境违法犯罪。2021年1-5月份,我局强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从严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危废等环境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用足专业手段,提升办案成效。目前,我局已累计移送涉刑案件4件。

  主持人:

   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工作部署,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强化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主持人:

      接下来关注两个具体的政策问题: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履行哪些方面义务?

  王玮(副局长):

   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违反本义务的,除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主持人:

  排污单位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存在哪些被撤销、被吊销风险?

  许峰(副局长):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2)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

  (3)超标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或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的。

  主持人: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办理,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接下来了解一下我市的环境信访现状如何?

  王玮(副局长):

   2020年全年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2413件,与2019年(2743件)同期相比下降12%。总体信访数量呈现降低趋势。其中,反应大气污染1295件(包含油烟245件),占总投诉量的53.7%;反应噪声污染654件(包含工地噪声202件),占总投诉量的27.1%;反应水污染220件,占总投诉量的9.1%;反应固废污染41件,占总投诉量的1.7%;反应其它污染203件,占总投诉量的8.4%。总体看,我市环境信访中反映废气污染的最多,其次是噪声。2021年我市将继续增加对上年被投诉企业、单位的检查频次,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减信访量,给大家一个宜居的环境。

  主持人:

  为了落实信访接待工作责任,我们设立了信访“首问负责制”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领导接访制度。每季度,我局局领导会对比较难以解决或者群众需求迫切的信访件,让局领导包案解决。这样不仅让局领导和群众的距离更近,更可以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这种做法很值得点赞。

  张涛局长:

   下一步,宜兴生态环境局将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真抓实干推进落实:一是紧紧围绕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突出夏季臭氧超标问题、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等,以日为计、严防死守,高质量完成“春夏攻坚”任务。二是对照年度污染防治攻坚工程任务,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板块加大推进速度,确保达到时序进度。三是扎实做好太湖安全度夏与应急防控工作。加强蓝藻预警监测,落实蓝藻打捞处置工作要求,加强应急防控物资准备,实现太湖更高水平“两个确保”。四是深入开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制订整改方案,区分任务、明确责任、规定时限,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五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委提出的关停化工企业专项治理、“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我局同步实施饮用水源地、不达标断面以及太湖安全度夏共5个专项行动,进一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铁腕治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六是组织好宜兴市争创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主持人:                  

   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嘉宾,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本期节目的文字版您可以点击宜兴政府网互动问答板块《政风行风热线》专栏进行查看。再见。

  张涛(局长):

   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