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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14 15:15:43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3661 生成日期 2021-07-14 公开日期 2021-07-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经济管理,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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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市政府投资领域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我市制定出台了《宜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宜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我市原执行的《宜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宜政规发〔2013〕6号)于2013年制定,自实施以来,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市政府投资领域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我市制定出台了《宜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我市原执行的《宜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宜政规发〔2013〕6号)于2013年制定,自实施以来,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随着《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无锡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锡政发〔2019〕28号)等上位法的出台,原有文件中部分内容已不能体现当前政府投资管理的新要求、新变化。为及时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去年以来,我市着手开展新《办法》的起草,起草过程中通过书面通知和召开讨论会等形式多次征求了相关部门、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此次正式发文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40条,重点包括6个方面内容:

(一)关于投资界定。一是明确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渠道,政府投资资金须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不得违规举债;二是明确政府投资的投向和方式,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

(二)关于年度计划。一是明确列入年度计划新建项目的标准,必须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准或投资概算已核定的项目,不再是以前“先列计划,再做前期”的做法,强化计划的严肃性,并明确了储备库项目、预备项目、新建项目的转化条件和要求,这边要特别强调一点,所有申报计划的项目,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需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牵头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列入计划;二是坚持项目和资金的双向平衡,做到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相衔接,防范财政风险。

(三)关于项目概算。强化项目概算控制,经市发改委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得突破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向市政府请示,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经政府批准后由发改委按程序调整项目投资概算。

(四)关于资金管理。整体删除原资金管理和工程决结算管理两个章节,相关内容在同步修订的《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避免内容交叉重复。

(五)关于在线审批平台。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公开项目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项目单位也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实施进度等信息。

(六)关于监管责任。一是通过在线监测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督机制;二是明确监督管理内容和相应责任追究,防止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