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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宜兴市级重点河道河长、河长制挂钩部门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水利局 时间:2021-08-10 17:03:1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4312 生成日期 2021-08-10 公开日期 2021-08-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河流,湖泊,水域 分类词 农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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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宜兴市级重点河道河长、河长制挂钩部门的通知

关于调整宜兴市级重点河道(湖、库、氿、荡)

河长、河长制挂钩部门的通知

  各级河长,市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巩固提升河长制管理成效,根据《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2017〕15号)、《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宜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人事变动和市领导分工定片情况,现将新调整的市级重点河道(湖、库、氿、荡)河长、河长制挂钩部门分工安排方案(见附件1和附件2)予以下发。

  请各相关河长、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持续提升全市河长制工作成效。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宜兴市级重点河道(湖、库、氿、荡)河长分工安排表.xlsx

        附件2:宜兴市级重点河道(湖、库、氿、荡)河长制挂钩部门分工安排表.xlsx

             附件3: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责任切实加强河道治理管护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4:市河长制挂钩部门职责.docx

  

 

  宜兴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