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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方案出台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1-08-17 09:43:4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4412 生成日期 2021-08-17 公开日期 2021-08-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社会救助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救济,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民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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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日前,宜兴市制定出台《宜兴市2021年度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去年救助方案的基础上,从提升救助标准、开展多元化救助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织密织牢特困家庭兜底保障网。

  日前,宜兴市制定出台《宜兴市2021年度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去年救助方案的基础上,从提升救助标准、开展多元化救助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织密织牢特困家庭兜底保障网。

  《方案》明确,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由于家庭成员年度医疗支出较多,且经各类保险和救助帮扶后,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需进行深度救助的特困家庭。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和抗风险能力强弱,将救助对象分为三类,实施精准救助。其中,一类家庭指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城乡特定家庭,二类家庭指人均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以上、两倍低保标准以内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三类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但存在因病致贫风险的特困家庭。若申请家庭存在在申请期间拥有2辆及以上家用车辆、因非拆迁原因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拥有商铺(用于居住和基本谋生用途的除外)、厂房、土地等重大资产等情形的,不得享受深度救助。

  由于救助群体扩大、救助需求逐渐多样化等原因,原救助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救助需求。对此,《方案》针对一类家庭必需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超过2000元、二类家庭超过10000元、三类家庭超过50000元的,根据年度家庭支出与收入的差额,从原来分别给予80%、50%、30%的深度救助,分别提升至85%、60%、40%,最高限额也由20万元提升至25万元。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可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或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填报)身份证明、资产情况报告等必需材料,由村(社区)调查公示经济状况、镇(街道)审核申请材料、市民政部门复核审批通过后,再由市财政部门发放深度救助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过去救助资源分散、协调联动不够等问题,《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深度救助的工作要求,要求市民政局加强与市残联、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健全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为主的多元化多渠道社会救助体系,全力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