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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流程 |
工作内容 |
需提交的资料 |
1 |
分配 采购计划 |
采购人通过宜兴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申报的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被随机分配给采购科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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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签订 委托协议 |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计划的品目及评审办法,在电子交易平台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相应的受理格式书,填写完成并通过系统提交采购需求。待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后,中心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提供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
①计划申请表 ②格式受理书 ③委托代理协议 |
3 |
编制 采购文件 |
中心按照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会同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终稿传采购人进行确认。 采购文件编制期间,采购人对采购需求进行实质性的补充或调整,须通过系统“采购需求再次上传”模块,上传采购需求调整说明。 |
①采购需求调整说明(若有) |
4 |
推送 采购公告 |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确认签发后,中心为采购人提供推送采购公告的服务。 |
①采购文件(含采购公告) |
5 |
推送 更正公告 |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的,须根据修改方案提交补充更正公告, 中心为采购人提供推送更正公告的服务。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
①更正公告 |
6 |
组织 开评标 活动 |
由采购人组织开评标活动,中心提供平台服务。 |
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取申请表 ②采购人委派开评标现场组织人员授权书 ③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授权书 |
7 |
推送 结果公告 |
评审结束,中心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确认采购结果。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进行确认签发后,中心为采购人提供推送结果公告及邮寄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服务。 |
①结果公告 ③中标(成交)通知书 |
8 |
推送 合同公告 |
采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合同公告,中心为采购人提供推送合同公告的服务。 |
①合同公告 ②政府采购合同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