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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挂牌上岗管理规定

时间:2021-08-20 16:36:09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本市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指在宜兴市范围内执业并进入宜兴市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库备案的人员。

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须使用标准的工作牌,注明姓名、性别、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单位等内容,工作牌由各单位自行制作,样式按照统一规定从招标代理工作群下载,制作后到市招管办管理科核验并盖章。

三、代理从业人员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各项业务时,必须将工作牌挂于胸前明显位置。

四、市招管办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律不受理未挂牌代理人员(包括造价人员)的相关业务工作。

五、监督人员随时核查人员身份。凡未挂牌开展业务或挂牌与本人不符的,按《宜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