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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证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的处罚公示
来源: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8-30 10:44:5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4543 生成日期 2021-08-30 公开日期 2021-08-30
文件编号 苏宜渔罚〔2021〕301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水产,渔业,案件 分类词 农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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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证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苏宜渔罚〔2021〕3019号;

2、案件名称: 无证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3、违法主体姓名: 沈根妹

4、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8月5日在官林钮家河道使用电鱼装置进行捕捞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1、没收电捕工具1套(逆变器、27片电瓶、海斗)2、罚款贰仟元(2000元)整。期限14天。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