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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运行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平台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1-08-30 15:12:1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4550 生成日期 2021-08-24 公开日期 2021-08-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管理,调整,医疗,医保 分类词 经济管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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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锡医保服务〔2021〕23号 关于建立运行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平台的通知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 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医 保发〔2021 ] 45号)、省医保局《转发关于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调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锡医保服务〔2021〕23号

  关于建立运行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平台的通知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 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医 保发〔2021 ] 45号)、省医保局《转发关于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调度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医保 办函〔2021〕87号)精神,现就建立运行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 警监测平台及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相关调度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建立运行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平台

  市区、江阴、宜兴须在9月底前各自建立运行防止因病返贫 致贫预警监测平台,暂定因病致贫监测对象为所有参加基本医疗 保险对象,监测标准大市范围内统一,分别为职工医保对象37195 元(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居民医保对 象21944元(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因 病返贫监测对象为我省基本口径的低收入人口,标准分别为低保 12720元(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60元/月)、特困供养 19200元(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600元/月)、低保边缘 19080元(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月),支出型困 难人员同因病致贫对象。医疗费用口径为数据报出前连续12个 月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自 负费用。监测标准及医疗费用口径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 调整,三地保持一致。

  二、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

  各地要加强与职能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通过防止 因病返病致贫预警监测平台,对所有参保人员开展个人自负医疗 费用月度监测,对超过预警线的人员信息,根据需要分类推送相 关职能部门综合研判分析,及时动态认定。

  三、统筹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相关调度监测工作

  各地要统筹做好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平台建设和巩 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调度监测工 作,明确专人负责调度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采集并上报数据信息, 做好审核校验工作,于每季度末次月15日前统一报送相关信息

  至市医保中心,经相应初审后统一上报省医保中心。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 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加强运行监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 升医疗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无锡市医疗保障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