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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困难认定资助申请全程“网上办”

秋学期申请时段截至9月30日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1-09-13 10:07:3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7365 生成日期 2021-09-13 公开日期 2021-09-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社会保障,学生,义务教育,公开 分类词 民政,教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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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学生困难认定资助申请全程“网上办”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明确9月10日起,我市各学段学生困难认定和资助申请,全面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实现学生资助从资助申请、困难生认定到项目审核的全流程线上精准管理。

  “每年春学期、秋学期,我市均会在各学段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仅今年春学期,我市就有7628名学生,获得该中心直接打卡资助资金近615万元。为了减少资料传递、更好保护学生隐私,去年秋学期起,我市在中职、高中学段率先试行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困难认定和资助申请。在此基础上,今年秋学期起,在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全学段全面推行。

  根据相关政策,今年秋学期,我市共有14类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等3个等级。其中,特别困难为孤儿,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患重病困境儿童(学生),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革命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比较困难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一般困难为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我市对学前教育阶段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保教费,比较困难的发放12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一般困难的发放10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其在校午餐费,并发放小学1500元/生/年、初中20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比较困难的发放小学120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一般困难的发放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对高中阶段的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和寄宿费,并发放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比较困难的发放国家助学金2200元/生/年,一般困难的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对中职阶段的一、二年级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学生若有资助需要,可在9月10日至30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开通期间,通过网页登录,或进入“江苏教育发布”“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相关子栏目进行认定、申请。初始登录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申请时,除部分特别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证件信息外,其余只需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学生所在学校,将对系统后台生成的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并结合走访情况进行认定审核。通过的由市主管部门进行二次审核,最终确认的,由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入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做到资助金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