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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主题:烟草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时间:2021-09-15 08:30:10
访谈嘉宾:一位是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孙雷、另外两位是副经理虞凯和副局长曹江水
访谈主持:梧阳

访谈实录

  主持人:

  您好!听众朋友,欢迎收听《政风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梧阳。今天是宜兴市烟草专卖局的热线时间,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来到现场直播间的宜兴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三位嘉宾,一位是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孙雷、另外两位是副经理虞凯和副局长曹江水。欢迎三位走进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的直播室,首先请孙局长跟我们听众打个招呼。

  孙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今天,我们有幸来到《政风行风热线》,将通过这个平台与广大听众沟通,非常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反映。

  主持人:

  听众朋友,如果大家有什么看法和意见、建议都欢迎参加到我们的访谈中来,发表你的观点,也可以提出你所关心的问题。热线号码是88568909,期待您的参与。

  主持人:今年以来,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烟草专卖局部署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大契机,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作为,创新创优,团结实干,各项工作稳中向好。2021年上半年实现在宜兴缴纳税收6181万元,在无锡缴纳消费税1.75亿元,同比增长10.76%,两项合计2.37亿元;共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406起,5万元以上案件数174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834.934万支。有效维护了宜兴卷烟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平台上有听众咨询,最近他看见宜兴街头上出现了好几家别具一格的便利店,一打听发现是烟草公司的“金丝利零售”加盟店,他自己也是开店的,所以想问一下,如何才能开一家“金丝利零售”加盟店,具体有哪些条件呢?

  孙局长:这位听众看见的便利店应该是我们烟草公司现代终端建设的一种类型——加盟终端,也称“金丝利零售”加盟店。

  我们发展“金丝利零售”加盟店是从去年年底开始的,目前全市有6家已建成,投入正常运营,有5家在建。烟草零售客户如果想加入加盟店,主要有以下准入标准:

  店主本人转型意愿强烈,店铺商圈环境较好,业态属于具有提升潜力的超市、便利店和规模较大的食杂店;

  要保持近三年规范经营,平时店内条、盒卷烟的价格不低于零售指导价;

  店主需要自愿参与,签署合作协议,同时不加入“金丝利零售”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要自愿按照烟草公司《加盟终端形象手册》的要求,自主投入对店面环境及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执行烟草公司管理标准,自愿接受监督检查,并自愿订购烟草公司代理或推荐的非烟商品,按要求进行展示和销售;

  店主或负责人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电脑操作能力,因为我们有一套“金丝利·通”智慧店铺系统安装在店内使用,需要店内人员都熟练掌握和操作。

  以上就是加入我们烟草公司“金丝利零售”加盟店的一些基本条件,当然在具体加盟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今天由于时间原因,我就不展开讲了,如果这位朋友有意加盟的话,可以和你辖区的客户经理联系,我们会做好服务。

  主持人:既然孙局长刚才说了“金丝利零售”的加盟条件,那我也很好奇,我想帮这位零售户问一下,“金丝利零售”加盟后会得到有好处?

  孙局长:成为“金丝利零售”加盟店的好处还是很多的。我简单归纳一下,有以下好处:

  加盟店能统一并美化店铺形象,享受到“金丝利”品牌的红利,“金丝利·通”智慧店铺系统使用后,如果数据采集质量达标,将享有货源优先权。我们的加盟是零成本加盟,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仅需1万元诚信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在期满后也是会退还的。

  在装修和营销活动方面,我们还会免费设计安装门头招牌和赠送统一店服,免费提供一些营销物料以及现代化营销工具,即赠送“金丝利·通”智慧店铺系统及配套扫码枪、双屏POS机等设备。

  店铺运行前后,我们的客户经理会全程跟踪服务,进行驻店营销,提供经营指导,帮助提升经营水平,正式运行后,将来还可以通过我们建立的非烟商品采购渠道,引入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我们会与相关企业沟通,提供快递、保险、移动等运营商配套服务,进一步扩大盈利渠道。

  此外,我们还会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比如我们已与众多银行协商,针对烟草商户推出了“烟商贷”“烟草贷”等金融赋能产品,为一些烟草商户解决经营中的资金周转问题。

  主持人:有听众问,他最近想给自己的店铺物色一款收银机,听说我们烟草公司也有这方面的业务,打听到其他有商户在使用的,反馈都不错,所以想咨询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以及费用问题。

  虞副经理:这位听众所说的收银机,应该是我们江苏烟草为顺应现代零售终端发展需要而研发的智慧门店管理系统,它有个学名叫“金丝利·通”。我们这个“金丝利·通”外表看是一台双屏机,实际上它除了能完成收银之外,还具有十分强大的功能。

  首先,作为烟草公司推广的现代终端设备,它的系统与我们公司的卷烟订货平台是完全对接的,客户在完成卷烟订货后,新订的卷烟就会自动对接录入数据库,并进行实时更新,使客户随时掌握自己店内的卷烟进销存数据,方便客户对卷烟经营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对于客户店内的其他非烟商品,客户也能将他们全部扫码录入系统,这样,系统就能帮助店老板对店铺内所有商品进行智能管理,各类商品的进出以及每类商品的销售帐目不仅能自动形成账单,算出销售利润,而且智能系统还能利用线上的“云数据”集中对经营数据进行比较和处理,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给客户提供经营指导,成为店铺的智能管家,促使零售终端经营从传统经验型向现代数据智能化转型。

  另外,在收银方面,我们“金丝利·通”系统也做到了高度兼容,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市面上能采用的支付工具都能实现聚合支付,支付过程商家不仅不承担任何手续费,而且还能享受各银行专门给烟草客户特供的扫码支付优惠福利。

  自我们宜兴第一户客户安装“金丝利·通”系统以来,全市现在已有140余户卷烟零售店成为“金丝利·通”智能门店系统的用户,客户用上这套设备和系统后,不仅工作效率有了提高,而且盈利水平也在逐步提升。应该说好评如潮。

  主持人:那安装“金丝利·通”需不需要进行相关收费呢?

  虞副经理:关于费用方面呢,目前我们“金丝利·通”智能门店系统的所有软硬件设备都是免费提供给客户使用的,是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的,这位听众如果是我们的卷烟零售客户,想安装的话,可以和我们的客户经理联系,进行申请,我们会上门服务,如果符合我们“金丝利”现代终端的建设条件,可以与我们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主持人:卷烟零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和要求依然是听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还请孙局长给我们讲一下证件办理所需要的条件和要求。

  孙局长:就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共有四个方面的条件,分别是:

  一要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要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要有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根据2017年5月份实施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工商营业执照;二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要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主持人:4月1日,新修订的《无锡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出台,对零售点设置的合理布局进行了明确规定,请给我们说明一下,谢谢!

  曹副局长:为进一步做好卷烟市场资源合理配置,建立良好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持零售户数量合理稳定,防止零售户无序过度竞争,促进烟草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新修订的《无锡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于2021年4月1日发布实施。其中明确,零售点的设置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合理布局:

  (一)沿街(路)两个零售点可行进间距不少于50米,设有隔离栏、绿化带或者宽10米以上(不含人行道)的道路,以同侧零售点为参照物;

  (二)居民小区内及实行封闭管理的工业园区、办公园区、物流园区等内部(不含沿街门面房),设置零售点不超过3个;

  (三)自然村内两个零售点可行进间距不少于50米,且设置零售点不超过3个;

  (四)允许经营烟草制品的集贸市场(即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不含沿街门面房)及城市综合体、商业综合体,设置零售点不超过3个;

  (五)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服务区域内设置零售点不超过2个;

  (六)军队驻地、监狱、看守所、旅游景点服务区及大中型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纪念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馆)等相对封闭以满足本区域内人群消费的场所,原则上只设置1个零售点;

  (七)全市现有高等院校校园(区)内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不再突破现有零售点总量;新增高等院校在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前提下,校内设置零售点不超过3个。

  主持人:听说近期烟草局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我想问一下,如果有零售户向未成年人售烟最多罚多少?

  曹副局长:是的, 2021年6月1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旨在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对于向未成年人售烟明确了执法单位和处罚方式,加大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责罚力度。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即出售卷烟给未成年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罚50万元。

  主持人:近年来电子烟十分火爆,尤其是在青少年群体周围,那么商户将电子烟售卖给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合法性呢?

  曹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包括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这里明确标注了“烟”包含电子烟。因此,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和桥的零售户张先生反映,他于2016年8月申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日前,他到烟草局办理许可证的延续申请,可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告知,因为他经营场所距离中小学50米内,作出不予延续许可的决定。对此,张先生提出质疑。

  曹副局长: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对于学校、幼儿园周边新办零售许可证申请不予许可,对原有许可证延续申请不予延续。

  张某某的经营场所在中小学周边,所以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主持人:消费者李先生问,他因筹备婚礼购买了一批卷烟,受疫情影响,婚礼无法如期举行,因此想把这些卷烟处理给周边的零售店,请问可行吗?

  虞副经理:如果将卷烟出售给零售店,将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与此同时,若零售店收购卷烟,则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因此,消费者是不能将卷烟售卖给零售户的,零售户也不能从消费者手中回购卷烟。

  主持人:很多零售户都反映“滞销烟”一时难以销售,影响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店铺的经营收益。想请教一些去库存的经验和方法。

  虞副经理:“滞销烟”的确是一个让很多零售户都头疼的问题,不过只要掌握好方法,“滞销烟”也可以变为“紧俏烟”。

  一是转变经营观念。我们要永远相信,只有淡季的思想,没有淡季的市场;没有卖不出去的产品,只有卖不出去产品的人。因此,我们要在主观上消除“滞销烟”就是“卖不动的烟”的思想,摆正心态,转变固有的经营观念。

  二是全面盘点库存。定时对卷烟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各种烟的库存量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既能做到对现有库存了如指掌,又能为当前卷烟订购提供参考依据,从而避免“滞销烟”库存过大,影响资金合理使用。

  三是做好卷烟陈列。将“滞销烟”进行陈列调整,加大摆放量,并摆在最显眼的位置,让消费者一进门就能看到柜台或货架上的这些烟,造成视觉冲击,达到“先声夺人”的效果;有条件的可以进行个性化陈列,做到让消费者“过目不忘”,最大限度的吸引消费者眼球。

  四是加强主动推介。客户进门笑脸相迎,要善于“察言观色”,甄别消费者喜好,积极主动推销,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勤宣传、勤推介,引导消费,不断提升“滞销烟”销售量。

  五是培养消费群体。主动添加进店消费者微信,分析掌握不同消费者的性格、需求及消费习惯等,精准建立消费者微信群,做好“有的放矢”推销。定期开展免费品吸等活动,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和商店的知名度,增加经营收益。

  主持人:零售户王先生问,近期,他打算将自家食杂店改为烟酒店,商店的字号、经营地址和经营者都不改变,此前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能继续使用吗?

  孙局长: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办申请:

  (一)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二)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三)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所以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王先生的店铺未改变经营地址、经营主体等登记事项,只是改变经营业态,不构成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办理或变更许可证的情形,原许可证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主持人:零售户汤先生问,烟草专卖局向我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我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将会被罚款。我持有残疾证,能否减轻处罚?

  孙局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您的情况不在法定情形之列,不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

  主持人:官林的徐先生问,他家准备办喜宴,需要50条卷烟,因为担心在外面会买到假烟,所以打算去烟草公司买,但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从烟草公司购买卷烟。这是为什么?

  孙局长:《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因为烟草公司属于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烟草公司的货源只供应给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所以请您到附近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店购买卷烟。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市烟草局的几位领导,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再见。

  孙局长、虞副经理、曹副局长: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