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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水库东库区护岸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市水利局 时间:2021-09-24 17:03:12 浏览次数: 字号:[ ]

  横山水库东库区护岸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横山水库东库区护岸整治工程已由宜兴市水利局、宜兴市财政局以宜水管(2021)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横山水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的东库区护岸整治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9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513室)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B证、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2021年3月~2021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5时00分,地点为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5)项目负责人的社保交费清单(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B证;(7)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8)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9)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自动转换为质量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水利局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8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

  地    址:宜兴市西渚镇        

  联 系 人: 冯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510-81728386

  2021 年9月24日

  附件: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地点举行开标会。

  2、开标结束后,将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5、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6、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7、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号码值相同的投标人进行第二、第三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8、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