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胥黎明提交的医疗机构注销申请,我局受理了其申请,并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本机关自即日起,依法予以注销胥黎明内科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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