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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09-30 10:38:4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镇、街道经发局: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0〕3号,以下简称《市认定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宜兴市辖区内,凡符合《市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机构)均可申报。

2.2019年及以后获得省(市)级认定一、二星级示范平台(有效期3年)不用申报原星级认定,但可以申报上一档次星级认定。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我局初审汇总后上报无锡工信局。申请单位按照《市认定办法》(附件1中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送至工信局企服科(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151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05391333@qq.com。

三、工作要求

请各板块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截止日期10月28日。

联系人:张任远、储含露,联系电话:87983464。

附件:

1.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3.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docx 附件3:2021年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