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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村东沽渎环境提升及道路拓宽、小型健身广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202109-0014
来源:新庄街道  发布时间:2021-10-09 17:11:37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家村东沽渎环境提升及道路拓宽、小型健身广场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曹家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

  2.2工程规模:/

  2.3工期:45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4日。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2.5合同估算价:约97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3.5投标单位持有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2021年5月~2021年9月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0月09日~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 -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新源城市花园城管中队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5月~2021年7月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被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5月~2021年7月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60%,满1周年支付审计价的80%;余款第2周年付清。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0月09日~2021年10月14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曹家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宜兴市新庄镇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联系人:宗女士

  电话:17318801283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