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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桥镇退捕船只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HH202109017
来源:和桥镇  发布时间:2021-10-12 16:03:30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和桥镇退捕船只改造项目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只退捕船只改造成自动化保洁船;

  2.4合同估算价:约29.92万元;

  2.5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08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船舶的制造、改装、修理等,且投标人须具有宜兴全市范围内近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改造或新建保洁船舶案例(提供合同和详细完整的修理整改方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上午8:30至11:00时(双休日除外),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授权委托人(2021年06月至2021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授权委托人(2021年06月至2021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⑤营业执照;⑥企业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和详细完整的修理整改方案);⑦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现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内且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0%,第三年按审定价格付清。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根据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人员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8.3.1投标开标时均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

  8.3.2中高风险地区来宜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3.3开标现场所有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间隔入座。现场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及时离场。

  8.3.5投标单位须凭以上证明材料进入开标现场,并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的投标单位,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和桥镇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电   话:0510-81717763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