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5338 | 生成日期 | 2021-10-12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审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财务,审计,行政 | 分类词 | 财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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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无锡市《关于加强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监督的实施办法》解读 |
近日,为做好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的监督,促进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诚信执业,近日,无锡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监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开展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将核查工作纳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核查被审计单位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等质量指标,核查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按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审理。
《办法》明确了社会审计机构违规后果的处理方式。审计核查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的,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存在失信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失信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办法》明确了委托对像违规处理程序。审计核查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应当对审计监督对象(被审计单位)履行委托程序、履行部门职责等情况进行倒查,审计监督对象(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工作马虎敷衍,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违规施加影响、人为干预社会审计机构工作的,应当移送纪委监委机关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