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5959 | 生成日期 | 2021-10-28 | 公开日期 | 2021-10-2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才工作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就业,人才,补助 | 分类词 | 劳动,工资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陶都英才”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发〔2018〕46号)、《关于“陶都英才”政策的若干补充意见》宜发〔2020〕48号、《关于印发<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宜人社〔2020〕66号)和《关于对<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奖励办法>部分条款调整的通知》(宜人社〔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凡来我市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实用型人才,均可通过此办法实行人才积分评价管理,并申请享受陶都英才卡、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奖励。
二、积分内容及计分标准
积分由个人资历分、工龄分、户籍分、荣誉分、贡献分等5个部分来累计积分,具体分值参照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申报认定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4、任职证明;
5、个人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6、发明专利、承担科技项目等相关证明资料;
7、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交纳社保情况;
8、年度按月缴纳个税记录;
9、担任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2—9项,查核原件,提供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6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送至单位所属镇(园区、街道)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的部门盖章,再将原件及申请材料送至市人社局核查。
2、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商定。
3、最终名单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文。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16日
2、联系地址:宜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5号楼307)
3、联系电话:0510-8798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