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21〕12号)和《2021-2023年宜兴市新一轮经济相对薄弱村财政奖补资金操作办法》(宜农工办〔2021〕9号)文件精神,经各项目单位自愿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宜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拟于第一轮立项的项目7个,拟暂先入库项目3个。对暂先入库的3个项目,若在2022年3月底前补充完善好项目建设内容和相关手续,可在第二轮立项中优先考虑。现将拟入库立项的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87986579,电子邮箱:yxnyncxmb@163.com。
附件:2021年宜兴市镇村联合发展平台项目入库立项公示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