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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桥街道后村村后村道路硬化工程
来源:芳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1-11-19 15:28:44   [ ]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JSHXZZCG2021-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芳桥街道后村村后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后村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后村村

2.2工程规模:13.32万元

2.3招标范围: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约12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3日上午8:3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七楼711(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形式为电子文档介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上午8:3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

(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26 日9时00分。

5.2投标地点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芳桥街道办事处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 年 11月 19 日至 2021 年11月23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芳桥街道后村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芳桥街道后村村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

邮    编:214206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10-68660881

 

2021 年 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