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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1-11-23 14:21:4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6295 生成日期 2021-11-23 公开日期 2021-11-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调整,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经济管理,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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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宜兴市殡葬管理所:

  为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宜兴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依据成本审核结论,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你单位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遗体接运费调整为410元/次。(包括本地区正常遗体的收殓、装卸、运输、消毒,采用4座专用殡仪车接运。跨区域运送遗体另按相关规定办理。)

  2、普通炉火化费调整为:750元/具(10岁以下减半收取)。

  3、其他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宜价规〔2018〕6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