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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渚派出所警网融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西渚镇  发布时间:2021-11-23 16:16:49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渚派出所警网融合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资金来源:自筹

2.3质量:合格

2.4工期: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程地点:宜兴市西渚镇。

2.7招标预算价:94.71万元;招标控制价:89.9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具备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维护、管理资格(投标单位自有的或其上级授权公司所有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电子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广电等特殊行业除外;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0自2021年8月 26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2021年11月25日16:30之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具备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维护、管理资格(投标单位自有的或其上级授权公司所有的);③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电子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④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⑥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6月-2021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6 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西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具备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维护、管理资格(投标单位自有的或其上级授权公司所有的);③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电子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④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⑥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6月-2021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⑧投标保证金;

注: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7、工程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8.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支付至审定价的70%,第三年内付清。。

9、评标办法

9.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10、其他:

10.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0.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11.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龙潭西路,实验中学对面,谢桥社区三楼

邮政编码:214200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  电话:15250836936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确定中标人法。

1、最低价(即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作为计算基准价的取值。

2、确定中标候选人:所有有效投标价中的报价为最低价的作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按照投标价格与最低价(基准价)的偏差值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偏差最小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存在报价相同情况,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中标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五、其他有关说明:

1、投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平均值下浮10%(不含10%)的,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也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本办法由招标人和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