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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1-11-29 09:18:0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6421 生成日期 2021-11-29 公开日期 2021-11-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社会工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收费,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财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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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促进宜兴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宜兴市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为促进宜兴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宜兴市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据市殡葬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宜兴市殡葬单位的遗体接运车辆是大型客车,接运模式为遗体与家属混接,该模式既不尊重逝者,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收费价格不统一,由700余元至800余元不等。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价格,助推全市移风易俗丧葬礼俗改革出成效,我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宜兴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市殡仪馆和张渚殡仪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大型客车进行淘汰替换,使用小型4座专用殡仪车接运遗体,可容纳两名逝者亲属陪同。同时,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对遗体接运费进行核定,统一定价为410元/次(含本地区正常遗体的收殓、装卸、运输、消毒费用,跨区域运送遗体另按相关规定办理)。

  此外,结合我市实际,在审核相关成本的基础上,此次调价还将全市两家殡葬单位的普通炉火化费统一调整为750元/具(10岁以下逝者减半收取)。其他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