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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1-12-08 10:37:4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6533 生成日期 2021-12-08 公开日期 2021-12-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主题(二) 文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文字,文史,文学 分类词 教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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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1〕2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郑维忠 处罚决定日期:2021-12-6 违规行为内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1〕2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郑维忠

处罚决定日期:2021-12-6

违规行为内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