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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12-15 15:23:0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从前期建设情况来看,项目整体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成效明显。按照省、无锡市安排和部署,我市将开展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抓好抓实2022年度扶持工作,现将相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好扶持项目

  各镇(街道)要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特点,科学制定规划,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在项目遴选上要注重差异化发展,在资源发包型、资产租赁型、联合发展型等传统发展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公共空间治理、社会化服务、三产融合等新模式。要加强注重选择对乡村振兴和富民增收示范性、带动性强的产业发展类项目,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让群众有更加真切实在的认同感、获得感。要抓住“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农房改善、人居环境整治、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机遇,全方位拓宽项目村增收渠道,建设一批增收致富稳定、作用发挥持续的集体经济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

  对于纳入扶持范围的村,项目实际投资额达60万以上的,省以上财政按每村6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原则上2020年以来已实施过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村不纳入扶持范围。各镇(街道)要加强项目产权管理,要将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和收益分配权明确到村,及时办理产权证或股权证,不得将扶持资金投入到融资平台或购买理财产品。要进一步加强扶持项目的过程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所有项目于2022年底前完工投产,落地见效。同时,要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梳理推广成功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三、注重扶持实效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抓好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要素保障和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项目运营水平,项目投资收益率要达5%或以上,确保项目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项目收益分配,处理好国家、集体和成员的利益关系,更好发挥集体经济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让农民更多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四、规范立项程序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组织、财政对各村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对初审结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方予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复。所有申报单位申报建设内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财政奖补资金。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结合扶持村实际,认真编制项目方案,填写《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表》(附件1)和《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联系人:黄炜芸,联系电话:87986595。

  附件:1.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表

  2.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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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财政局

宜兴市财政局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