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救助>临时救助

关于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情况

来源:市民政局    日期:2021-12-23 10:36:0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6960 生成日期 2021-12-23 公开日期 2021-12-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社会救助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救济,福利企业,行政 分类词 民政,行政事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关于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情况

  (一)适用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

  (二)启动条件: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SCPI)月同比涨幅达到3%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

  (三)补贴标准:月同比价格涨幅在3%(含3%)-5%之间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12;月度同比价格涨幅在5%(含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50%。

  (四)补贴发放:价格补贴实行按月计算、按月发放。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后,当月内将补贴发放到位。

  (五)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

  联系人:宜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蔡水彬

  电话:879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