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养老服务>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12-27 15:05:2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7206 | 生成日期 | 2021-12-27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会议,通知,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2021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即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本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