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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1〕10号)
来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时间:2022-01-21 16:56:2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0344 生成日期 2022-01-21 公开日期 2022-01-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天然气,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分类词 能源,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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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1〕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宜兴宜伟置业有限公司

宜公罚〔2021〕10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

施工中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挖机挖破地下

De250中压燃气管线,造成燃气泄漏。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6.2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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