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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2-08 15:2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0577 生成日期 2022-02-08 公开日期 2022-02-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乡镇,农村 分类词 城乡建设,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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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办),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各国有企业:

《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206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塑新型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现结合宜兴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为目标,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农民可持续增收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积极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提供有力支撑,为江苏乃至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发挥广大群众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弘扬基层首创精神,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使全体人民共享城乡融合建设成果。

坚持制度创新、试点先行。鼓励探索创新和试点先行,着力破除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阻碍,探索形成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有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试验工作。

坚持综合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兼顾试验任务,找准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有序开展综合与分类改革相结合的试验探索,强力推进,务求实效。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广。充分发挥基层特色优势,激发基层创新活力,因地制宜推进试验工作。精心规划、整体部署,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及时推广成功经验,逐步扩大试验任务范围。

(三)总体目标

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协调性全面增强。

二、试验措施

(一)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以转变农村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创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盘活农村闲置低效用地,促进城乡土地要素公平交换和有序流动。到2025年,在宜兴初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为苏南发达地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样本。

夯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基础。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各项开发利用指标,合理确定相应比例的工业和商业用地范围,有效盘活利用农村“小、散、乱”的存量低效建设用地。以现有的地籍调查、土地所有权登记资料、入市意愿调查资料为基础,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一步分类汇总,建立全市范围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数据库。选择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农村低效闲置土地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实现机制,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农房、低效乡镇企业和宅基地,优先将盘活用地调整为文旅用地、创意创业用地等。(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根据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试行)》要求,搭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为城乡两种所有制土地建立同地同权同价、市场统一的交易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化决策机制,入市工作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健全入市配套制度,明确入市主体、入市方式及程序等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建立合理公平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分配比例、实现形式和制度安排。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内部分配机制,制定经享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主体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成员代表认可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健全土地增值收益监管机制,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收入实施“村账镇管”的基础上,制定土地增值收益的征收及使用办法,规范收益金及其他税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构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金融机制。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机制,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积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引导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涉及到的土地整治、开发建设和产业运营等不同阶段推出专项融资产品。统筹参与抵押贷款的银行进行全面、动态的风险评估,建立抵押贷款业务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信贷资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及担保变化等情况。(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

以提高科技创新对宜兴综合发展带动作用为目的,以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为关键,充分发挥宜兴众多在外杰出乡贤优势,加大对各类科技人员入乡的机制激励,加快推进承载高端创新要素的载体平台建设,支持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并给予政策优惠。到2025年,科技成果入乡的制度渠道全面畅通,建成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创新转化交易载体平台,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极强根植性的宜兴科技型企业。

创新科技人员入乡激励机制。保障涉农科技人员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积极探索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人才兼职(离岗)转化成果试点工作,涉农科技人员利用宜兴农村集体资产开展职务发明创造、科技成果在宜示范转化等科研活动,科研成果所有权100%归科技人员个人所有。建立乡贤回乡激励机制,支持在外企业家、科技人员回乡就业创业,鼓励宜兴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外出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兴业。认可科技人员已在外省市或大型央企等系统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给予与在本省取得职称资格专技人员的同等待遇。探索涉农科技管理和服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的职称应聘尽聘机制。鼓励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鼓励涉农科技人员与企业、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将乡村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延伸至成果落地、转化、产出全过程。鼓励城市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对帮扶医务人员给予政策支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激励、农村宅基地分配等多样化的涉农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模式,允许涉农科技专家、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专利等多种生产要素入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编办、市人才办、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文体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

完善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平台载体。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引入企业和社会资本,成立宜兴市科技成果入乡转移中心。邀请专业咨询机构、上市公司、科技型企业、科技镇长团等,建立科技成果预评估专家库,全方位评估入乡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价值,集中资源支持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优化提升杨巷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各级科技资金配套,加强与农业科技类高校院所的合作,组建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的各类创新研发机构,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构建具有宜兴农业特色、高效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重要的科技特派员工作平台——“星创陶都”。以地方政府为引导、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建立成果交易及技术服务平台,为宜兴本地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种植大户提供科技成果转让交易撮合服务、有偿农业技术服务。进一步优化科技超市布局,全力打造具有苏南特色、品牌效应的农村科技服务超市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优化乡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对涉农科技人员初创企业支持力度,建立“容缺登记”机制,由政府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财务代账、电商物流、检验检测等一站式保姆式创业服务。建立包容审慎的涉农企业执法监管机制,给予新设立的涉农科技人员创业企业一定的包容期,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容错”机制。加大对涉农科技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申报的各级各类涉农科技和人才项目适当降低认定标准,优先支持立项,对省级涉农科技型企业认定给予适当奖励。优化完善对涉农科技企业的金融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农业科技成果入乡转化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协调省有关部门适当降低“苏科贷”和“锡科贷”准入标准,积极探索创新“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多种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以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宜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为先行区,以各类产业园区为依托,以特色小镇为载体,以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为主线,以实现工农互促、城乡互补为目标,着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创新富有宜兴特色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到2025年,以培育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为突破口,创建一批在全省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以国家级园区为平台打造高质量城乡产业协同发展载体。依托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基础,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推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构建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体系,加快形成融入无锡、服务长三角的地标性产业集群,成为宜兴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和交流平台。支持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依托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创新实现“环保+”城乡融合示范业态场景,建设城乡环境医院、未来概念水厂、资源化综合利用农业示范项目等一批特色项目,整体形成“资源化中心+智慧农业+智慧环保+培训实践”的新格局,提升乡村禀赋优势和资源价值。引导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高点定位、高标准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平台促进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大力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农业园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依托江苏省宜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鼓励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织成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整体形成“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有效合作的协同发展格局。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能级,在粮油、蔬菜和其他农产品加工行业建立产销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冷链运输、精深加工等质量保障和产业提升工程,大力开发“功能产品”、“延伸产品”,引导市场健康消费,实现生产端与消费端的直接链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进一步完善生态田园、农耕文化、旅游休闲、乡村民宿等特色产业体系,通过一产提质、二产带动、三产提效的方式,构建现代化农业融合发展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以特色小镇为平台建立城乡要素融合的经济体系。湖镇、西渚镇聚焦业态和模式创新,坚持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功能“四位一体”,积极争创湖茶旅风情小镇、西渚云湖茶禅小镇等省级特色小镇。湖镇坚持“+旅游”发展理念,构建“茶文化+旅游”、“茶农业+旅游”、“茶产业+旅游”、“茶养生+旅游”、“茶会展+旅游”的特色产业体系。西渚镇以大觉寺为核心,加大云湖风景区周边资源整合力度,以生态低碳为建设导向,立足“禅意西渚”主题定位,建设旅游产业发展集聚区,同步带动白塔村与周边特色村庄发展,共建禅源禅农休闲度假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体广电旅游局)

依托典型示范项目推动文旅产业与乡村发展高度融合。振兴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文旅产业。加大闲置农房盘活力度,利用乡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等产业。依托美丽乡村环境优势,推动影视、文化、艺术、教育等产业与乡村深度融合,鼓励艺术家、画家、摄影师、音乐人、电影人等专业人才入住,创新乡村业态场景。加大力度推进宜兴国际旅游度假区、雅达健康生态产业园、大拈花湾文化旅游康养等重大产业融合类项目,撬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上山下乡”。雅达健康生态产业园项目以康养产业为核心,构建生态康养、休闲农业、健康食品等深度融合、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大拈花湾项目以心灵产品、健康产业为核心,提升无锡大灵山旅游经济产业的辐射作用,从就业拉动、农民致富、生态保护、配套服务等多个领域带动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引导生产者对自然资源约束性有偿使用,鼓励消费者对生态环境附加值付费,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到2025年,争取在宜兴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制度,建立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样本。

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适时推动成立市场、社会机构与政府三者合作的生态产品管理平台,对生态产品进行统一的规划利用和经营管理。开展生态产品功能调查,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为契机,依托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积极争取将宜兴列为省级生态产品功能调查试点,对全市“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生态产品功能调查,建立生态产品清单数据库,准确掌握生态产品的功能类型、空间分布、数量和质量等资源信息。科学评估生态产品价值,明确核算体系、核算指标、核算方法、核算因子、定价方法等相关内容。考虑选取宜南山区作为试点,根据生态产品的功能属性,科学评估生态产品价值,并将结果纳入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数据库。建立生态产品核算结果考核机制,定期核算全市生态产品价值量,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总量及其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等纳入综合考评体系。(责任单位:宜兴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

完善规范化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交易,积极争取在宜兴设立江苏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试点),探索开展出让、租赁、买卖等生态资产产权和生态产品交易。建立“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构建普惠金融、绿色债券、生态基金、生态保险组成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机制。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依托“泉绿色基金”,支持基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探索设立生态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绿色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产品。建立企业和自然人的生态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机制,将破坏生态环境、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等行为纳入失信范围。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宜兴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和提高生态补偿范围,在宜南山区等地区开展森林保护补偿核算试点工作。探索实行环境权益“总量控制—配额交易”机制,构建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碳排放等环境配额交易体系,探索环境附加值付费制度。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通过生态修复、系统治理和综合开发,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升和价值“外溢”。加快生态农业发展,大力发展优质水稻、绿色蔬菜、特种水产、名优茶叶、花卉苗木、经济林果等特色农业,加大有机、富硒等生态农产品发展力度,提升品牌效应。提高产业发展“绿色附加值”,针对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激励和补贴。培育生态旅游产业,推动生态优势与文旅、体育、康养等产业有机融合,引导消费者对生态附加值付费。依托乡村优质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创意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宜兴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体广电旅游局)

(五)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以富民增收为根本目的,以争创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发挥农民在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按照“六稳”、“六保”要求,通过加大农村三产融合项目建设引领农民增收、提升农民就业创业水平、鼓励农民参与新业态开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步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等方式,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5年,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途径更加多元化,力争我市的农民收入走在苏南地区前列。

加大农村三产融合项目建设引领农民增收。推动东部大拈花湾文化旅游康养、芳桥稻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西部水墨田园,南部宜兴国际旅游度假区、雅达健康生态产业园、龙隐江南,北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等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就近创业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强化“双招双引”,整合统筹各类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村企联建、农工联动、三产联盟方式,拉长拉粗农业产业链,扩大农民就业渠道,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农业一二三产融合体,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旅游局)

大力推动农民就业创业。完善农民创业扶持机制。鼓励农民“直播带货”、“地摊经济”等轻资产创业方式,推动“六稳六保”落地生根。探索制定一系列针对农民的创业优惠政策,降低农民创业补贴门槛,简化涉农创业补贴资金的申领流程。加大对农户和入乡创业人士的融资扶持力度,引导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建立有效融资扶持平台,合理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流程,提高审贷效率。加强涉农创业载体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与用工企业的对接,切实提升农民工薪资水平,保障工资及时兑付等基本权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鼓励农民参与新业态开发。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质效,积极鼓励农民参与乡村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健康养老、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开发经营。制定农村闲置农房与宅基地有效利用政策,完善农家乐、民居民宿等审批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减免费用,为农民增收拓宽途径、创造便利。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产品、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开展联合与合作;建设农业综合服务组织,打造农业资源流动平台,推动城市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增强农业精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规划局)

多途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总体思路,推广芳桥街道金兰村“合作农场”,徐舍镇美栖村“借船出海”,杨巷镇英驻村“飞地模式”,万石镇、丁蜀镇“镇村联合发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新模式,抱团发展,开拓村级增收新途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引导村集体购置优质资产或参与城乡建设;推动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村集体可持续增收。推动村集体与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化联合体,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获取加工销售环节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文体广电旅游局、商务局)

稳步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住院门诊结报比例和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逐步建立起财政收入增长与农民社会保障相适应的转移支付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医保局、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宜兴市委市政府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的领导,成立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验任务,协调解决重大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建立城乡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集,研究试验区建设工作,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监督,确保各项试验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保障

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在探索农村土地改革、空间布局规划调整、创建国家级示范园区等试验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无锡市政策支持。针对城乡融合发展的特色和重难点领域,力争“一地一议”“一事一议”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强资金扶持;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支撑城乡融合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组织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典型示范,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关心试验区建设的良好氛围,激发基层活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试验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考核评价

科学制定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纳入宜兴全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定责、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将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确定的试验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计划,进行常态化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