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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2-02-17 08:42:0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0725 生成日期 2022-02-17 公开日期 2022-02-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社会工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乡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城乡建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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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宜兴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行政村(涉农社区)均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宜兴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行政村(涉农社区)均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构建发展新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方案》明确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认定标准和主要职责,并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开展执法机构和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加强跟踪调研和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了重点工作举措。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按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各镇(街道)对照示范户的基本条件、履责情况评选出示范户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示范户认定,登记造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村组干部、退伍军人、网格员中遴选产生,示范户将获颁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的标志牌。示范户的主要职责为宣传公共法律知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以及“三农”政策,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参与乡村治理等工作,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等。我市将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此外,《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至少有一个农业法治文化阵地或法治图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