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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43个单位(个人)被处罚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2-03-18 13:42:5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1303 生成日期 2022-03-18 公开日期 2022-03-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防疫,行政,措施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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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43个单位(个人)被处罚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近日,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以及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我市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截至3月16日中午11时,全市共有43个单位(个人)因未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及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被处以停业整顿、约谈等处罚。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市上下正在全力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但仍有少数单位或个人,存在未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及执行限流、测温、验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其中,宜城街道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家和花园小区物业(安佳物业公司)小区管控不力,扫码测温不到位。对此,宜城街道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小区疫情管控要求。高塍镇疫情防控督查组在对公共场所督导检查中,发现该镇鑫誉护肤造型商家防疫措施严重缺位。店内员工与客户均未佩戴口罩,消毒台账也不齐全。经疫情防控督查组多次提醒后,该单位仍未健全防疫措施。对此,相关部门依法要求其停业整顿,并责令店主进行整改承诺,待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并由相关部门查验合格后再重新营业。

  此外,近日,市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对我市卫生院核酸检测场所、超市、药房、小区重点场所等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市纪委向属地以及相关职能单位进行了通报,并督促相关场所当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