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1207 | 生成日期 | 2022-03-22 | 公开日期 | 2022-03-22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医药管理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调整,医疗,医保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卫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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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医保价采〔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
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医保价采〔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医保价采〔2022〕2号)文件中第五款第三条中所指的“医疗机构等级”为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收费等级。
2、《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医保价采〔2022〕2号)文件中第六款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仍按我市原政策结算标准执行。
3、原政策如与本通知不一致处,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医保价采〔2022〕2号)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