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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23 09:24:3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宜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建设,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充分竞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度,完成全年项目审查261个标段,审定预算价30.78亿元,净核减2584万元,审定最高限价和招标合理价30.75亿元,净核减2582万元。完成三类交易总额71.9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404个标段,累计中标金额68.4亿元,比预算价节约6.09亿元,资金节约率为8.18%;集中采购77个标段,累计中标价2.44亿元,比预算价节约498万元,资金节约率1.99%。产权交易149宗,交易金额1.05亿元,增值509.22万元,增幅4.84%。单位全年完成非税收入344.03万元,超额完成全年征收目标。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招管办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深入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思路、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不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努力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积极开展学法活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发动全体人员参加“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大家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选派优秀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学法用法培训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让法治思想成为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贯彻落实政策法规,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严格执行省政府120号令、省住建厅《改革和完善招投标制度》、《深化招投标改革意见》以及无锡住建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贯彻招标投标投诉信用承诺制,规范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依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等最新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的项目标准要求,稳步实施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总承包招投标。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放宽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限制条件,激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助推中小型企业的经营发展。有效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见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强化班子集体领导,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坚持召开月度办公会,及时总结当前工作,集体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月党建工作安排,详细制定月度党建工作计划;坚持以党组会形式,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决策、中层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招投标复杂案件处理协作机制,与市纪委派驻组领导、单位法律顾问共同分析研判,确保案件处理引用法律依据准确、充分,确保公平公正。

  (五)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持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加强对投标企业的信用考核,认真统计上年度投标企业投标行为和标后履约行为评分,并及时上网公示。年初,与市住建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对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充分竞争、遏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可以更好地发挥信用评价结果在大中型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中的作用。年度投标企业投标行为考核扣分共计83次,累计扣分值705分。政府采购方面,今年首次将采购人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协助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实施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发起《宜兴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由采购人确认签章后,中心进行存档,年度共签署《宜兴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90份。以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从严规范参与各方的招投标活动,创造更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2、持续加大审查力度。建设工程方面,严禁出现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对采用资格预审、设置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招标、评定分离等特殊情形,会同招标人优化招标方案,落实好招标人责任。对招标方案可能影响充分竞争导致投标异议等情形的,及时以“业务指导意见书”的形式向招标人发出监管意见。今年共履行特殊招标方案审查80次,向招标人发出“业务指导意见书”1份,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发包行为。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先后向采购人发出的《中心反馈意见》共计375份,确保采购需求合法、合规。

  3、持续保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今年以来,累计处理投诉案件7起,配合招标人处理异议28起,行政处罚1件,答复12345热线3条,对9家有失信行为的单位进行了网上公示,有效保障了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加强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按照《宜兴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代理机构考评工作,对承接本市范围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21家企业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网公布。先后组织290余名招标代理人员进行业务考试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招标代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4、持续加强标后监管力度。一方面,开展标后监管联合检查。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分别于今年6月份、11月份,联合市监委、住建、审计、人社等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开展2次标后监管联合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政府投资工程30个标段,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检查,现场反馈存在问题,促进施工企业增强合同履约和诚实守信意识。另一方面,对中标价在一千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的,组织对中标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与招标人现场签署《中标人履约承诺书》,明确双方各自责任。全年共组织实施74只项目的约谈,有效推动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管理,积极营造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落实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少数干部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步打算

  2022年,我办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高标准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落实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大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三是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发挥网络信息大数据功能,努力推进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