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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3-30 09:12:48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1440 生成日期 2022-03-30 公开日期 2022-03-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决算,财务 分类词 财政,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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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无锡市委、宜兴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国家、省统筹办法和国家、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参与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举措,拟订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举措。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统筹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实施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水平

  我局下设7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宜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核定行政编制35名,参公事业编制115名,事业编制18名。现有行政人员34名,行政附属人员2名,参公事业人员103名,事业人员18名,退休人员80名。根据我局的职能,结合去年的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及收入具体预算如下:

  一、本级项目支出

  1、社保资料邮寄费18万元。全市参保职工23万,每份邮寄费0.8元。

  2、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60.8万元。其中走访慰问30万元,宣传经费10万元,退休人员节日活动20万元,异地退休人员资格认证1万元。

  3、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经费31.5万元。其中出卷费5万元,监考费10万元,面试费用15万元,每年需追加经费。

  4、人力资源市场招聘费(大型集市两次,每周六小型集市)75.2万元。其中宣传费44.2万元;外出招聘食宿、差旅、摊位费等31万元。

  5、职称评审费及工伤鉴定费22万元。其中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委评审等费12万元(全年累计200人次,600元/人),伤残鉴定评委费用10万元。

  6、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及行政奖励经费50万元。其中退干经费42万元(2100人,200元/人、年),重病补助经费8万元(100人,800元/人、年)。

  7、零星维修17.8万元。其中水电工工资费用8万元,大院7幢旧楼维修10万元。

  8、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其中计算机信息系统190万元,金保工程维护费158万元,工作站网络租金29.16万元(全市350个工作站,租金1800元/年)。合并为“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2020年追加档案电子化扫描28万元,CA电子签章服务费27.6万元。

  9、社保经办专项经费84.8万元。社保经办机构培训费18万元,其中参加省厅、无锡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3万元、局组织的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镇(园)劳动保障所长、人事干部培训、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企业劳资人员培训15万元;工伤先行支付法律追偿费12万元;监察大队、工伤调查(全年案件2500件)、仲裁调查(全年3000件)专项差旅费30万元;各类案件邮寄费用10万元;法律顾问费8万元;全市薪酬调查费用7万元。

  10、大宗印刷费17.8万元。社保宣传资料,考核手册,各类申报表结算表,IC卡养老手册,个人对账单,新劳动合同法合同书30万份,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缴费个人委托书15万份等。

  11、村(居委)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工作经费195万元。全市325个工作站每年补贴6000元/个,计195万元,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12、劳动监察及欠薪办经费66万元。劳动监察、处理农民工工资专项费用36万元,其中食堂费用15万元,水电8万元,电话费6万元,办公费7万元。清欠工作专项考核经费30万元。

  13、全民参保登记专项经费30万元。入户调查劳务费15万元,5万人需入户调查,按3元/人计算;入户调查人员人身保险费1 万元,需500名工作人员,每人调查100人,按保险费20元/名工作人员测算;移动终端流量费5万元,补贴100元/人;培训费5万元,100元/人*500人;调查表印刷费2万元,0.4元/张*5万张;宣传费2万元,宣传折页5万张*0.4元/张。

  14、专项电费支出52.7万元。由于局计算机房24小时运行,加上用于恒温的大功率精密空调,三个服务大厅空调等用电较大。

  15、物业管理费50万元。包含保洁和安保服务费,其中保洁服务费24万元,安保服务费26万元。

  16、人寿保险公司工作经费(手续费)210万元。按宜政办收[2021]818号关于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运行经费的联合会审意见执行。

  17、人才市场费用28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市场租金18万元,市场管理费用保安卫生及网络维护10万元。

  以上项目支出总额为1443.6万元。

  二、市级专项项目情况:

  1、就业创业资金12815万元。其中困难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0000,就业服务补助200,见习实训补贴300,高校毕业生社保生活补贴500,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创业培训补贴300,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5,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补贴100,创业租金补贴10,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00,技能人才培训补贴30,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10,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3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000万元。按宜政发[2021] 号文件调整。老年农民97704万元(发放标准从300元/月提高至345元/月,人数23.6万),市级财政承担33439万元元(其中含上级13000万元),乡镇、街道承担64265万元;缴费补贴1438万元,市财政承担493万元,乡镇街道承担945万元;待遇增发1717万元,其中市级承担588万元,乡镇街道承担1129万元;丧葬抚恤金1226万元,市级承担421万元,乡镇承担805万元。

  3、机关事业养老金补差54000万元。养老制度并轨后由社保基金养老金专户统一发放,单位按应缴基数16%计提,实际发放差额由财政补足。每月收5000万元,支出9450万元,差额4450万元*12个月=53400万元。

  4、准备期职业年金虚账分五年做实资金16850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苏财社[2017]130号规定,自2018年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统一做实,2014年10月-2017年12月所欠做实资金42121,分五年补齐,22年付清,预算安排16850万元。

  5、享受事业待遇人员交通、提租补贴73万元。宜组(1998)133号、宜政发(2004)99号文件规定对象,享受事业待遇人员交通、提租补贴。

  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0万元。从就业专项中转出,按宜人社〔2017〕52号 宜兴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2年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预算55万;按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当年实际收回到期贷款总额/当年应收回到期贷款总额×100%)对担保公司进行考核奖励,预算5万。

  7、破、停、特困企业职工解困金160万元。从就业专项中转出,经市府批准列入范围的破、停、特困企业生活保障金涉及人数为6981人(2021年11月人数,其中留守、内退和协保76人,其他涉及退休人员洗理费、定补、保养等6905人),每月发放金额为127535元。

  8、老农保退休金2500万元。2020年政府办文新增,财政对老农保基金的补助。2020年底该基金面临赤字,以后每年由市财政补助。

  9、事改企单位人员丧葬抚恤费及供养费200万元。根据宜政办收(2020)650号,预计年死亡50人,每人3万元,计150万元,供养直系亲属101人,每人每月430元,计50万元。

  10、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825.44万元。《关于开展宜兴市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第七轮健康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65周岁以下企退人员两年一次体检项目费用标准为88元/人,体检人员个人不承担费用。预计93800人。

  以上市级项目支出合计109483.44万元。

  项目支出总计为110927.04万元。

  三、收入项目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收入51.5万元,其中:

  1、职称评审费20万元

  2、事业招考考试报名费31.5万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