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交通沿线和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31 09:16:02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1〕48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3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宜兴市交通沿线和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9

 

宜兴市交通沿线和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交通沿线和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142号)文件精神,持续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提升交通沿线等重要节点区域村庄环境整治水平,做美入宜第一眼风景,整体提升宜兴乡村颜值,惠及广大民生福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设定一圈三带五重点的分级分类整治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力度,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沿线、影响宜兴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周边村庄环境整治优化作为持续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和阶段性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推进实施四清四美工程,全面改善交通沿线和重要节点村庄的村容村貌、田容田貌、宅容宅貌、塘容塘貌,加快打造一批有品质、有记忆、有活力的重要节点村庄示范典型,聚力共建最干净乡村

二、实施区域

全市在重要节点(风景旅游区、太湖一级保护区、现代农业园区、沿高速和国省干道、沿高铁、沿内河航道、重点示范村、重大工程区域等)周边的454个村庄。

三、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重要节点村庄验收评价标准》,全面清除暴露垃圾、沿线杂物、违章搭建、残垣断壁,无死角无盲区做到无乱堆乱放、无乱耕乱种、无乱贴乱画、无残墙破房,着力打造田园风情美、水岸风物美、建筑风貌美、空间风韵美的诗意乡村居地,确保主要高速公路、铁路和普通国省道沿线的一般节点村庄验收达到85分(含)以上,2021年宜兴市级重要节点村庄达到90分(含)以上,2021年无锡市级重要节点村庄达到95分(含)以上。

——田园风情美。农田整齐连片,作物布局合理,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条田,条田面积宜在100亩以上,保持同种作物种植区相连成片。棚舍规范整齐,因地制宜拆除或修缮田间零星废弃建(构)筑物和残破农业设施,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高标准的标准大棚、连栋大棚、阳光温室等,填平废沟呆塘。自留地农作物种植规范,成行成垄,围栏设置规范美观,保持日常整洁。露天粪坑(缸)深埋、加盖,位置应远离村庄及主要道路两旁。打造田间生态景观、农田林带,注重景观设计、色彩搭配,使之与农业生产环境、村庄环境相融合相协调。实施区域内美丽田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水岸风物美。系统推进河道、池塘等各类水体生态修复、岸线景观塑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体打造滨水空间、生态走廊和景观特色,充分彰显江南水乡时代风貌。畅通河道水流,恢复自净功能,根据需求适当布置浮水、沉水、浮叶植物。新建滨水驳岸应以生态驳岸为主,充分考虑亲水设施需要,尽量随岸线自然走向。滨水绿化以亲水型植物为主,丰富河岸景观。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加强河道常态化保洁。实施区域内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95%以上,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重要节点村庄河道整治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

——建筑风貌美。着力打造白墙黑瓦、清清爽爽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景观风貌,村口通过植物造景、建筑空间营造等进行节点式”“个性化改造,突出淳朴自然形象,庭院、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物美化处理,房、路、桥、灯、公共建筑及设施等,形态、材质、色彩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违建房”“危旧房”“空心房”“偏杂房等得到有序修整。注重本土、乡土材料的创新性应用,重新赋予乡土材料以美感,从整体角度形成一村一景一特色。实施区域内各村庄所在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三类以上(含三类)水冲式公厕,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美丽庭院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妇联)

——空间风韵美。尊重村庄自然肌理、地域文脉、历史风貌,多植绿、无裸土,慎砍树、无枯枝,不填塘、多活水。村道因地制宜黑色化,不行车的选择透水砖等环保材料,顺应地形走向,保留原生形态,严禁用水泥过度硬化。按照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加快杆线序化,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同杆敷设,架空线杆排列整齐有序,有条件的逐步实施三线入地。实施区域内杆线整治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实施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市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抓好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各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做好具体落实,严格按照2021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完成辖区内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加快推进一约三制(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制管理、志愿服务机制)进村入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乡贤好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管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实施区域内村庄进行全覆盖指导,年内普遍实现一约三制进村入户。

(三)加强机制创新。以镇(街道)为单位,推进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市场化综合管护,加快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按照村庄类型定位,综合考虑村产业、生态、乡风、治理、生活等因素,强化特色布局和规划设计,突出个性特色,避免千村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第三方测评,公布红黑榜名单,形成问题发现、反馈、整改闭环,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问题线索随手拍功能运用,进一步发动民力、凝聚民心、汇集民智,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民生微幸福。对列入黑榜的村,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2133号)实施相关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