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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学府路实验小学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2-04-01 15:19:59 浏览次数: 129752976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1520 生成日期 2022-04-01 公开日期 2022-04-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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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学府路实验小学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当事人:宜兴市学府路实验小学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26号

2015年2月,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地块土地圈建围墙,硬化场地,建造教学楼等教学辅助设施。截止调查结束,地块被圈占,地面被硬化,地上建有多栋教学楼,且已投入使用,但该地块尚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经比对,该地块土地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条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天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2.对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32450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罚款计人民币162250元;3.对在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总建筑面积20738平方米教学楼、25525平方米硬化场地及围墙等地上构筑物,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协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