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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10万元!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开始啦!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4-14 10: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年度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又双叒启动啦!

  各位有创业梦想、又有创业计划的大学生们,赶紧行动起来!

  最高10万元获评补助,等你来拿!

  申报对象

  毕业5年内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我市实施并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其中,毕业5年内指《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含)后。国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指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

  基本条件

  1、项目3年内(2019年1月1日后(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已在本市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且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2、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非国家禁止、限制类,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3、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4、项目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合法用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申报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6、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

  ①项目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

  ②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

  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过变更;

  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

  ⑤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申报人不可再次申报。

  申报方式

  项目须在项目所属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须向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地区申报。

  申报材料

  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见附件2、3)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3、各申报项目分别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纸质原件、电子扫描件各1份。

  补助标准

  1、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3万元、低于6万元的,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3万元补助。

  2、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6万元、低于20万元的,按照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的50%补助。

  3、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20万元,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万元补助。

  温馨提示

  咨询办理: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管中心创业指导科(3号楼206办公室),联系电话:87975706。

  附件1 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备案汇总表.docx

  附件2 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 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4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