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中心简介 政策法规 信用信息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土资源 > 出让公告

宜经集租挂[2022]2号

时间:2022-04-14 17:08:0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宜兴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宜经集租挂[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地块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年租金单价(元/平方米)

起始年租金(万元)

租赁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年租金单价竞价规则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宜租(2022)2号

宜兴市张渚新安山2号地块

38702

商服(旅馆用地)

不大于0.25

不大于25.0%

不小于15.0%

68

263

20

1315

1元/平方米或1元/平方的整数倍

 

二、其他建设要求:1、项目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2、本次租赁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3、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均可申请。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非诚信单位的,不具备竞买资格。此次挂牌租赁不接受联合申请只接受单独申请。两年内拖欠过土地租赁金的、在本市范围内尚有闲置土地的单位不得申请竞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或者已经支付取得成本的,土地年租金可以80%收取。

(2)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4月15日至2022年05月04日,通过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的“网上交易”链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租赁文件,也可向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3)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05日09时到2022年05月13日15时30分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交纳)。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3日15时30分。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租赁文件。

(4)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5日09时至2022年05月16日10时0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即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租赁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挂牌人签订《宜兴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5)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地块中,地块的起始价中不包含地面建筑及附属设施的价格,地面建筑及附属设施的评估价格万元须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6)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由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7)此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以原渠道方式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191号607室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20131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