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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发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2-04-22 08: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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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117 | 生成日期 | 2022-04-22 | 公开日期 | 2022-04-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养老服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文件,通知 | 分类词 | 民政,文秘工作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发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宜政规发〔2019〕3号)精神,经2022年4月9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调整范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020年1月1日后首次参保的年满60周岁),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
3、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