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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04-27 16:06:56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

 

各开发区、镇、街道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2〕17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板块按照通知要求,建立“一企一员”帮扶制度,每家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服务专员510日前上报服务专员办信息表和服务专员库(附件3-1、附2)。

二、服务专员广泛开展调研和实地走访,找准问题、摸清需求,实时跟踪事项办理进展,主动协调各方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对接和记录,及时登记服务台账(附件3-3)。

三、请各板块6月底和12月底收集汇总半年度服务专员服务情况,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台账汇总表(附件3-4)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3-5电子文档报市工信局企业发展服务

 

联系人:张任远   联系电话:0510-87983464

     箱:296360075@qq.com

附件:1.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2〕179号)

      2.宜兴市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一览表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27

附件1:关于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2〕179号).doc 附件2:宜兴市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xlsx 附件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一览表(5张表服务专员办+服务专员库+服务台账+服务台账汇总表+服务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