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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2-05-05 15:29:3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2031 生成日期 2022-05-05 公开日期 2022-05-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主题(二) 计划生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计划生育,医保,通告 分类词 卫生,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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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解决出生“一件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围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一站式办理事项,全面落实“一事联办”,根据全市加快推进自然人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宜兴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解决出生“一件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围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一站式办理事项,全面落实“一事联办”,根据全市加快推进自然人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放管服”和“一网通办”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群众关切的高频事项,完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路,从而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简化出生“一件事”办理程序,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保费交纳、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力推进出生一件事“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范围条件

  在全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出生的婚生新生儿;

  符合宜兴市内落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政策;

  新生儿父母自主选择集成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请等全部或部分业务,领取相关证件。

  四、办理方式与流程

  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以线上办理为主、线下办理为辅,在网上大厅、实体大厅设置出生“一件事”专栏(窗),将原来办事流程中各自独立的办事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并与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

  新生儿出生后,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申请人通过江苏政务“一件事”服务平台或到镇、街、园政务服务窗口提出联办申请,公安局通过平台调取户口登记所需信息,为新生儿办理户口,并将户口信息返回平台,社保、医保部门根据参保、办卡需要调取相关信息,为新生儿办理医保参保、社保卡和市民卡等业务。每项业务办结后,平台短信通知申请人办件结果,以及医保缴纳方式。

  具体流程如图:

  办理时限: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制卡均为即办事项。

  五、职责分工

  全市建立完善出生“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各助产机构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协调对接等工作,在各早孕建卡机构和助产机构宣传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工作。

  各助产机构:负责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及发放;上传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告知或指导新生儿监护人“一件事”相关办理程序。

  市公安局:负责上传的出生信息、户口登记信息的审核,新生儿户口登记和户口本发放;为医保部门提供新生儿的身份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卡办理及发放。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医保缴费方式。

  市行政审批局:指导大数据公司“一件事”办事平台搭建;指导各镇、街、园行政服务中心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综合窗口设置、一窗受理、协调对接等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协调各业务系统开放端口和权限,实现 数据信息在“一件事”平台上的无障碍流转。

  大数据公司:负责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搭建及线上信息 获取、流转,集成服务实施过程中平台的后期维护和故障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一)4 月 15 日前,召开联席会议,完成方案审批确定,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二)4月 20 日前,各有关部门全面部署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完成政务平台运用培训工作和试运行。

  (三)4 月 30日前,全面实现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集成服务。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作为重要工作议程,做好数据资源整合加工。相关职能部门要梳理审批条件,加强事项整合,材料精简,推进出生“一件事”顺利实施。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排查、解决“一网通办”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运转流畅。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媒体宣传作用,依托各级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等平台加大宣传,提高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知晓度。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