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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月实施,推进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2-05-06 14:49:16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2120 生成日期 2022-05-06 公开日期 2022-05-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资金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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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宜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经宜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宜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新要求,遵循了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实现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的管理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作为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全面覆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办法》进一步明晰了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于依法规范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实现某一事业发展和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由市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此次新出台的《办法》共7章45条,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设立调整程序。专项资金设立应当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不得重复设立绩效目标相近或者资金用途类似的专项资金。需要调整使用范围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目的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不存在的,执行进度缓慢且结转规模较大的,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2、规范使用和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优化涉企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变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逐步减少并退出竞争性领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资金用途、项目计划和内容。规范预算调剂,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按批准的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

  3、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考核。建立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市财政部门负责财政监督、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过程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压实资金管理各方责任。贯彻预算法要求,科学划分和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职责,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穿透到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界定,压实各方责任。

  此外,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