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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兴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来源: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07 14:34:40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2145 生成日期 2022-05-07 公开日期 2022-05-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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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2年宜兴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宜兴建设和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试点工作目标,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进一步深化落实《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宜政发〔2020〕128号)要求,力争我市职业健康工作在无锡地区走在前列。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夯实职业健康基础

  (一)完善职业健康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宜兴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地制宜加强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组织领导。与发改、应急、总工会、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联络衔接,协同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职业卫生处罚权委托市卫生监督所行使,充分发挥专业执法力量,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督体制。镇(街道)、村(社区)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

  (三)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协调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完成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加强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懂法规、善管理、业务熟”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二、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一)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按照《无锡市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为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督促检查尚未完成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验收核查整改成效,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小于10%。

  (二)开展2022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在全市粉尘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主要是无锡市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企业中,剩余未开展整治的粉尘危害严重企业。主要工作任务是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验收标准,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杜绝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开展职业健康巡查行动。深化推进职业病危害企业监督巡查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的监督巡查和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辖区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职业健康监护率、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率等主要指标均不低于95%。

  (四)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职业健康保护先行区试点建设,高质量通过省级验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江苏健康企业建设,参与率不低于50%,每个镇(街道)建成1家江苏省健康企业;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通过评选的达人不低于用人单位职工总数的2%。

  三、排查风险隐患,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一)紧盯风险隐患。建立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将近两年来发现疑似职业病、新增职业病病例等风险隐患的用人单位列为监管重点,逐一排查化解。对2021年省级、无锡市级挂牌督办隐患化解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注特殊行业。对存在职业病较大风险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等,全年开展2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增强企业职业健康意识,高度重视劳动者防护措施,积极防止出现铅中毒职业病例。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督促职业病危害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特别是对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及非医疗单位放射防护等危害严重企业监督检查,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四、完善技术体系,提升监管支撑能力

  (一)夯实职业健康服务支撑体系。加大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基础设施投入,争创江苏省职业健康重点实验室,提升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采样及检测、实验室分析能力,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评估相关数据收集、审核等任务。加强市职业病防治院能力建设,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服务水平。

  (二)严格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管理。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质量控制分级分类制度》、4类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质控要求,完善质量控制机制,实现分级分类质控全覆盖。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频次和力度,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考评,动态调整机构名单,督促机构持续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质量。

  (三)加强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市职业病防治院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加强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规范诊断工作流程,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作出客观、准确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四)规范尘肺病康复站点运行管理。丁蜀镇尘肺病康复站要加强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张渚镇、太华镇尘肺病康复站要按时运行,通过无锡市、省级验收评估,并规范运行管理。各康复站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综合康复能力,结合职业病监测和尘肺病康复,开展尘肺病患者医学随访,探索住院、门诊康复与居家康复相结合方式,提升患者满意度。

  五、保护健康权益,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加强尘肺病患者的康复管理服务和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进一步落实重点职业人群健康权益保障。畅通信访渠道,按时办结来电、来信、12345等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妥善处理矛盾相对集中的职业病诊断纠纷,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