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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采购] 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张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2-05-10 10:02:52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张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YXGQZC2022-044[国];

4、项目名称数量:张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数量1项;

5、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预算:固定式运营单价最高限价75元/吨(按达标出水量),年处理量约60000吨;移动式运营单价最高限价100元/吨(按达标出水量),年处理量约60000吨。预算总额为2100万元/2年。(以上含招标人不超30000元/年*2年抽检费,实际费用根据实际抽检次数核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⑤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⑥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⑦投标人需具有主体工艺采用“水质均衡+外置式MBR+NF/RO”、处理水量不小于200m³/d、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或以上排放要求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水质检测报告、验收证明,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原件)

⑧投标人需具有主体工艺采用DTRO、达标出水量不小于200m³/d、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或以上排放要求的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并提供相关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水质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原件)

2、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三、获取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1、招标文件在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附件中发布,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四、招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3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三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凡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联系地址:无锡市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科技孵化园内

邮政编码:214200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女士,0510-68660881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10日

张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