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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司法局个性化矫正保障“从业禁止”执行到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5-13 08:41:19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5月3日,宜兴市丁蜀镇发生一起企业厂房楼板断裂坍塌致人伤亡案。厂房建设施工承包人刘某(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在该起事故中负有重要责任,宜兴市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刘某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宜兴市社区矫正机构围绕刘某相关禁止令情况,精准施策,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从业禁止要求。    

  一是开展风险预判,实施个性化矫正。2022年1月6日,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及时至市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报到谈话,组织参加入矫宣告仪式。结合刘某判决书中从业禁止规定、刘某既往主要生活工作经历、家庭关系等调查了解信息,分析后认为其在判刑后大概率将继续从事建筑行业,确定强化法律教育、联动行业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力量加强禁止令执行监督等工作思路,为刘某“量身定制”矫正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    

  二是及时跟踪监督,强化禁止令执行。积极联动市检察院,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领域、风险点、社区矫正对象悔罪表现、再犯风险等因素,对其社区矫正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设立再犯防控点。检察官加入社区矫正机构矫正小组,围绕“禁止令”监管的落实,建立个案矫正工作备忘录,会商制定执行监督方案,细化措施,实行嵌入式监督机制。2022年4月13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市检察院检察官至丁蜀司法所回访社区矫正情况,单独对刘某进行从业禁止注意事项“再提醒”、案发原因“再反思”教育。    

  三是加强动态检查,落实长效化监管。为了不让矫正方案成为“一纸空文”,社区矫正机构通过通信联络、微信视频、实地查访等方式,全方位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定期查看电子定位轨迹,进村户排查,从而监督其是否再次从事被禁止从事领域的相关活动,增强工作实效。司法所向属地建筑行业部门和村(社区)多次了解刘某从业情况,并加强疫期线上教育工作,组织其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宣讲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通过专项法治、道德教育帮助其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刘某在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下正在重新进行工作定位,未出现违反禁止令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