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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捕捞作业处罚公示
来源: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5-13 09:11:1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2265 生成日期 2022-05-13 公开日期 2022-05-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水产,渔业,处罚 分类词 农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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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非法捕捞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2〕9号;

2、案件名称: 非法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 蒋全洪

4、主要违法事实: 22022年4月5日13时30左右,蒋全洪驾驶挂浆水泥船在张家渎内河水域进行电力捕捞,捕捞时被滆湖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后滆湖渔政于4月6日将此案移交至我局处理。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元)整 2、退还渔具电捕工具一套(逆变器1个、电瓶1个、海斗1只)。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