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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范道线及S240高塍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2-05-19 16:24:58   [ ]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江苏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范道线及S240高塍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安装诱导标志等配套设施等工程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质量:合格

4、工期: 20 日历天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地点:宜兴市高塍镇

7、合同估算价:95.7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519日至2022523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2-20224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注:

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5311700,地点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

开标时间为202261900,地点为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16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代理部)。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具体操作方式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进行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开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代表未进入线上开标会的,作废标处理。

注:(1)请投标人邮寄时在快递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全称;(2)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晚于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本次投标文件只接收快递递交或送至送达地的方式,其余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请单位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的时间。(4)采用邮寄方式的邮费自理,可能造成的文件遗失、破损、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有关事项:邮寄到达或送达代理单位时间统一为开标前一天下午17点整以前,逾期到达的标书将不接受。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内付工程款的60%。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照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进行付款。审计结束后,按项目送审价预留3%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其他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平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环科园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519日至2022523,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3952495672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环科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环科园监察室:0510-87077926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16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2022519

附件:评标细则

评标方式采用平均价法: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5<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效投标文件10≤其余有效投标文件<2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效投标文件≥20家时,去掉其中的四个最高价和四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效投标文件≤5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合成计算的评标价,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0.9分,每低1%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注: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4、本工程决算不调整人工、材差。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偏离值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