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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渚镇规范债权债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2-06-11 09:37:31   浏览(

  1、债权债务的清查,按时入账。对镇、村两级债务债权上报后的,及时入账,凭证记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合法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

  2、债权债务的核实。债权债务的核实,必须要与债务人、债权人当面逐笔核实。

  3、借款利息的计算。借款利息的计算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具备借款合同或协议,利率不应高于同期国家借款利率。严禁息转本、息生息和高利贷。

  4、制止新债的产生。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严把审批制度,降低乡镇新债的产生。建立健全乡村举债申报制度、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债务通报制度。

  5、帐外债务的处理。对帐外债务,经清查核实,符合会计核算规定的,应及时入账核算。及赊欠商品物资,餐费等形成;拖欠干部及村民工资和报酬;工程项目自己完工但未结算的应付工程尾欠款等都应该经核实后,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