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6-15 16:23:41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2〕 11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5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提出建议和提案,反映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今年“两会”,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出了许多极具分量、极有价值的建议和提案,经整理审核后以建议提案形式移交市政府办理,其中,人大建议161件,人大闭会期间建议4件,政协提案257件。严肃、认真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既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尊重,也是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政府工作水平的有效路径。为进一步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效能和水平,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做好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对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办理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布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办理,专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要抓紧抓细抓实,突出质量导向,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综合协调科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督办作用,定期跟踪调度办理进度和落实情况,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全程沟通协作,提升办理质量
    强化沟通协商。各主办单位要由分管领导牵头通过“请进来开门办理”“走出去上门办理”“沉下去现场办理”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沟通率100%、面商率不低于30%。
    强化协作配合。主协办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组织协办单位,采取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协调会以及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大调查研究和办理落实力度,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共同抓好办理落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办前综合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并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提出解决问 题的对策办法。
    强化重点办理。要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解决。主办单位要组织研究制定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方案,明确解决思路、责任分工、进度要求、预期成效等;要主动牵头会同协办单位,并邀请代表委员,通过现场办理、实地调研、专题协商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和意见建议的研究,共同提出解决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三、紧盯办理时限,按时办结办好
    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对照交办任务梳理,逐件核实,建立台账,分解责任,倒排时序,环环相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
    1、承办单位于3月23日前登录宜兴市建议提案办理平台,修改完善好本单位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并及时对系统内的交办件进行接收确认。
    2、主办单位对确实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主办件,应于3月31日前在办理平台上形成讨论意见,说明退回依据,并提出建议拟办单位;需要增减协办单位的要及时告知市府办予以登记交办。
    3、协办单位协办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在4月20日前报主办单位。
    4、主办单位的所有复函工作必须在6月20日前结束,其中,主办5件以下的单位必须在5月20日前结束。
    办理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协调的,应及时与市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对未按规定格式复函的,市政府办公室将一律予以退回重办。
    四、规范答复流程,提高办理实效
    承办单位要按照交办、承办、催办、审核、复函、督查、总结、立卷存档等工作程序,逐件清点核对、分类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批办,明确办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
    主办单位要建立答复意见逐级审核机制,严把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答复意见要切实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切,做到“四个明确”:对已经解决的,要有明确的结果;对正在解决的,要有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对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要明确规划目标和解决办法;对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诚恳解释,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答复内容要条理清楚,语言谦和,实事求是。同时,复函初稿形成后必须由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带队,先约见该镇(园区、街道)的人大和政协联络委员会的领导,然后上门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复函结束后,要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委员作通报。办理建议、提案的满意率和落实率,均由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向代表、委员征询意见后确定。
    涉及需协调的重大、难点事项,主办单位要牵头调研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协调;对于推诿、讲空话、问题不协调、表态不协商等不规范的答复,一经发现,退回重新答复办理,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文说明原由和重办情况。
    主办单位对代表委员首次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报告、通报首次办理情况并牵头重办;重办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研论证,综合各方意见,实事求是办理,并要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或提案者,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
    主办、协办的办理答复函都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行文,并以镇、园区、街道和部门(单位)名义发文,由单位负责人审签,同时抄送相关单位并送交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备案。
    五、认真依法审查,推进信息公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 〔2018〕171号)精神,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主办单位应当综合协办单位意见,依法依规确定办理答复函是否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规程通过本单位网站或者市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答复全文,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负责做好解读、舆论回应工作。
    六、加强督办督导,确保落实到位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双随机督查和协调督导服务,并通过上门走访、目标考核以及参加市人大、市政协联合督导、持续跟踪等方式,指导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联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重点建议、重点提案、联合督办提案等督办活动,进一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办理工作。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完善办理承诺事项工作计划,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科室落实后续工作,确保答复完毕的建议提案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全面落实,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2年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