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1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新街街道、和桥镇、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6-17 16:21:29   [        ]     
文号 宜政发〔2022〕11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7
文件类别 批复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新街街道办事处,和桥镇、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新街街道
    梅潼路:东西走向,东起
氿滨大道,西至兴业路南延伸段,长709米、宽36米的道路,命名为梅潼路。
    二、和桥镇
    都城花园:东至永兴幼儿园镇南分园,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聚贤新村南区,北至雪竹路,占地面积22773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都城花园。
    三、丁蜀镇
    美陶家院:东至民宅,南至江南名苑北侧道路,西至民宅,北至民宅,占地面积5139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美陶家院。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